我是2009年天津科技大學畢業,學校說有天津科技大學人纔服務中心,可以代為管理戶口和檔案,2009年5月20日在科大人纔中心檔案托管費兩年240元,戶口存放費300元,2011年5月12日又在科大人纔服務中心交了240元的兩年存檔費。
我從2009年6月份開始在北京大興區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不接收檔案和戶口。現在還在這家公司上班。
請問我的戶口和檔案還可以繼續在學校存放嗎?還是戶口必須遷回原籍?
還是只能通過買房纔能落戶?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諮詢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和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