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孩4歲,隨母親在外省落戶。我是2012年3月份人纔引進落戶在天津漢沽,現已在漢沽買房。我於2012年10月份申請將小孩辦理子女投靠至漢沽,並提交全部材料。3月5號派出所片警告訴我不能辦理,說是需要我的落戶時間滿3年以後纔能辦理小孩投靠落戶,但通過電話諮詢政策並未有這一條款,請問片警說的對嗎,不是想卡著索要好處費吧?另外怎樣查詢落戶申請的辦理進度情況,讓我們老百姓知道進度而不至於被蒙在鼓裡?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