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是2012年4月落戶於天津市南開區的集體戶口,老公是外地戶口。
2.2010年在天津市北辰區買的房子。但房子的名字只是我老公的。
3.2011年我們在老公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的。
4.我天津的集體戶口和老公的外地戶口都登記為未婚。
問題:1.我的天津市集體戶口是否可以落戶在老公的房子上。
2.落戶都需要什麼證件
3.是否要將我和老公的戶口登記的未婚更改為已婚纔能落戶。
盼回復!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可到房產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