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母親從養老院走失,至今下落不明,我已報人口走失。由於養老院對老人未盡到看管職責,又不協助家屬一起尋找,於是我去紅橋區民政局投訴,纔得之這是一家黑養老院。地址是:咸陽北路北運河大橋與丁字沽零號路交口春風裡底商《運之河老人院》。我想請問黑養老院應由什麼政府部門督促、管轄和查處?老人從養老院走失,養老院應負責尋找,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管轄、查處黑養老院,住養老院的老人生命安全就沒有了保障,家屬就不能放心,為了不再發生類似的事件,也為了能盡快尋找老人,請求民政局領導幫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民政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相關人員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