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至2003年在信息產業部電子第二研究所工作(在山西省太原市),該單位屬於事業單位,無養老險。
現在社保關系轉至西青區社保中心。
如何將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五年累計到養老交費年限中。需辦理什麼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請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