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3年1月入住於公租房 申請公租房的時候 因為是最後一天受理公租房 所以當時受理人員說,公租房房補與公租房不可同時申請,只允許分先後順序逐一申請(但是當時並沒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明確說明公租房入住以後,無法申請房補),因此先申請了公租房,但是入住以後,曾經多次到當地居委會,以及區市房管局詢問房補問題一事,一直是以網絡問題的理由,說房補無法受理。卻又無法說出何時可以受理。辦理公租房的,本身都是一些弱勢家庭,一個月幾百元的房補也許對很多家庭來說微不足道,但是對於弱勢家庭來說,這份微薄的補貼非常的重要,希望有關部門能給予一個有意義的答復,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萬分感謝!
李子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