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購買天津名門廣場項目,繳納了3萬定金,但因為全款出了一些狀況,現在准備轉讓此定金。但開發商要求必須開具轉讓雙方為直系親屬的證明,否則不可轉讓,我想知道這種要求是否合法,有什麼依據,因為我只簽了一個定購書,並沒有簽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尊敬的“邊南”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進行核查。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