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陳咀鎮萬興工業園的佳格交通配件公司,規定, 員工,工作服要花錢一件70塊錢,兩件扣了我140塊錢。 在工資裡扣款,像是霸王條例似得。工服不是由公司無條件提供嗎?怎麼到這就成買賣的了?請問合法嗎?怎麼辦?可以要求他退款嗎?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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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區政府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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