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因工作調動戶口由黑龍江省遷至天津市東麗區,十年前在黑龍江貸款買了一套住房,現貸款早已還清,請問在黑龍江的房子沒有賣掉的情況下在天津再買住房首付和利息是怎麼算呢?如果將現有的房子賣掉後再在天津買有什麼不同嗎?
王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答復如下:此類問題均涉及銀行貸款差別化信貸政策,應諮詢擬貸款銀行,我局不認定二套房貸款相關事宜。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