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在2009 03在津南區海天馨苑買的二手房,2012 05我和老婆領的結婚證,老婆的戶口落在武清區天獅集團的集體戶口上,2012年年底,我們申請將老婆的戶口轉到海天馨苑來,交了派出所要求的所有資料,但是2013 02 27 接到津南區雙港派出所王警官的電話說要交3500元的工本費,請問這是什麼費用,如果是亂收費,我們不交的話,是不是會為難我們???請領導給與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到,並責成公安分局處理,現回復如下:
據反饋,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並對您提出的問題進行詳細解答,您反映的問題為安裝家庭報警設備費用,並屬自願行為,已征得您的理解。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