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河東區華馨公寓25-1的業主,前年物業公司動用上萬元的維修基金把大部分屋頂翻修一遍,去年夏季在新位置又開始漏雨,鄰居家也是有漏雨情況,而在此申請房屋維修的時候,物業說這次維修又需要上萬元的費用而且維修基金餘額不足,導致一直無法維修,我不禁疑問這兩次的預算是怎麼定下來的,為什麼這麼高,之前通過8890服務熱線自費維修過,效果很好,纔花費幾百元,為什麼物業公司“小題大做”浪費我們業主的資金,導致目前房屋無法維修,請領導給與解決,謝謝。
王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