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領導您好:
根據市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試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4〕112號)精神,自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12月31日前辦理享受養老金手續的征地參保人員調整養老保險待遇,我區何時落實,主要是“20131-1-1起”的意思是否和公務員、教師似的可以補發1和2月的。另外通知也提及會同時漲低保的,請問會漲多少?2006年開始領的低保。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3月1日
尊敬的平改居民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人力社保局十分重視。現回復如下:
按照市政府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征地參保已經享受養老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人每月180元調整為200元,每人每月養老金增加20元,此政策包括我區參保人員,調整時間為2013月1月1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