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你好:
你反映房屋外檐脫落誰來負責維修的問題,區房管局回復:經核查,米蘭金獅家園3號樓坐落在獅子林大街,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屬於還遷小區,目前無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信訪人反映的陽臺外延風化脫落情況,為《天津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中明確界定的共用部位損壞,屬於維修資金使用范圍。但該小區為2003年以前出售的住宅小區,未統一建立維修資金,因此我辦建議:
1、由所屬街道辦事處組織成立小區業主大會對小區開發建設單位在2003年以前售出房屋的維修資金以訴訟的方式進行追繳工作,待開發建設單位補齊所欠款項後,按照維修資金使用程序進行屋頂的修繕工作。在我區已有多個小區業主委員會行使了自己的權利,對自己所在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進行了訴訟追繳工作,都已取得了勝訴並歸集了所欠的維修資金。
2、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的規定。可由小區業主委員會下戶征詢意見,以自籌的方式分攤維修費用並參照維修資金使用程序進行屋頂的修繕工作。
河北區房管局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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