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愛人已達到投靠在津落戶條件,並於2012年5月初提交了全部材料,7月份又根據戶籍部門要求補充了部分材料,直到現在還沒有任何回音。在此我想諮詢一下,辦理此項落戶手續有沒有審批時限?如果有為多少個工作日?
敬請戶籍管理部門領導幫助我盡快辦理我愛人的落戶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