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我是天津市一家國企的職工。於2007年7月1日參加工作,原工作單位為塘沽區的一家國企公司,隸屬於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本人於2011年12月從原單位辭職到目前的公司。截止目前,本人已畢業並工作將近6年,去年到了評定職稱時,本人在現單位申報中級職稱的評審,但是現單位告訴我需要我的初級職稱證纔能評中級。但是原單位在我工作滿一年後為我辦理了轉正定級,並在公司內部發文認定為助理工程師,而並沒有初級職稱證。我將原單位的發文給現單位看,但是他們不認可這個,說要初級職稱證纔行。請問現單位的做法對嗎?我現在能夠申報中級職稱的評審嗎?如果能,需要怎麼做?急切期盼您的回復,萬分感謝!
不要說讓我諮詢什麼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的話,人力社保局不就是主管部門嗎。望給予一個明確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22日
您好!您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組建各職稱系列的評審委員會並負責所屬部門或地區的職稱評審工作,並為評審通過人員頒發職稱證書。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符合初級職稱認定條件的可由所在局級單位辦理職稱認定手續,並頒發上級所屬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職稱證書。依照您所說的情況,您已被認定為助理工程師但並未取得職稱證書,與上述規定不相符合,屬於特殊情況,需要對您未獲得證書的原因進行進一步核查,請與市職稱辦聯系,電話23312004。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