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您好!
我本人2004年6月畢業於吉林化工學院,畢業後在天津武清區天津騰達集團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後由於公司有同事與我重名,為了避免工作中的麻煩,特回原籍將名字由陳超改為陳禹行,陳禹行為現用名,陳超為曾用名。由於2012年已經在天津武清買房,現想通過人纔引進辦理天津常住戶口。並了解到需要提交的資料中有一項是學歷證書需要天津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認證,但從天津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得知需要攜帶所要落戶公安局開出的介紹信纔能認證。武清公安局負責戶籍辦理的警官講因為學位證的名字是陳超,所要落戶的名字是陳禹行,沒辦法開認證用的介紹信。請您查看一下附件,並告知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可以將陳禹行(現名)陳超(曾用名)都寫在介紹信上開學歷認證的介紹信。本人是守法公民,還望能幫助辦理常住戶口。謝謝!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