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一下我老公是天津市人纔引進2010年2月10日戶口進入天津市的,根據有關規定我的戶口今年可以遷入天津市,我想問一下我需要准備什麼材料,還有就是我老公是通過函授專接本的,沒有學位證書,我的戶口可以遷入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待您愛人在津落戶滿三年後,可憑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婚姻證明等到屬地公安機關按人纔家屬政策申報在津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