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年64歲,妻子65歲,有兒子一個現年36歲。兒子至今無正式工作,2003年與一打工妹結婚,有一子,現已10歲。為了支持兒子,小孫子從04年就與我們一起生活,一切由我們負責,戶口也遷到我們這裡。我現在的退休金2200多元,妻子的退休金1900多元。現住南開區密雲路延安樓19號樓4門2樓203住房面積(計租面積)19.6平米。兒子現住南開區西橫堤欣遷裡4號樓2門602獨單居住面積27.67平米.
2011年我曾向街辦事處諮詢,講了我的情況,被拒。理由是,不考慮孫子的戶口是否與我們在一起,生活在一起,讓孩子回到他父母那去辦。如果那樣會給我們增添很大困難和家庭矛盾,所以我們一直沒有再提這個問題。可是孩子一天天的大了,確實有很多不便,向有關部門諮詢一下像我們這樣情況能否享受房屋補貼政策。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2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申請租房補貼應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相關問題應向街道辦事人員詳細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