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北辰區美震中環時代的業主,由於今天我去收房時發現電表給裝歪了,留的插卡孔根本插不進電表,同時電表門上面有鉛封我也不能私自打開因此我找電力部門報修,被告知要我在現場的情況下纔能給修。我現在不在那裡住,我家住和平,來回一趟至少要一個多小時,而且還不包括維修時間。由於這些時間和路途的損失我要求電力部門到和平區來接我過去,或者給予賠償,他們告知不能賠也不能派車來接,也不能報銷來回路途費用。我認為這損失不是我的錯誤造成的,按照民法精神,應由造成損失的一方進行賠償,我認為這很合理,請相關部門給予一個合理合法的解釋並且進行賠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3年2月20日
劉欣同志你好:
市電力公司接件後,所屬城東供電分公司營銷部立即組織人員與你電話聯系溝通,得知是事先撥打客服電話95598,接線員提出需在用戶在場情況下進行維修。經了解,用戶現住地址距離較遠,因用戶情況特殊,本著服務用戶的精神,城東供電分公司工作人員已到現場對表計進行維護到位。
20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