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有朋友要從成都來天津工作,在四川已經繳納公積金一年多,他可
以將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繳費金額轉到天津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嗎?
2、他需要從成都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什麼資料來嗎?到天津後又需在
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什麼手續?是在天津找到工作單位並開戶後纔可
轉移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天津可以接受異地轉至本市的公積金,具體的手續如下: 1.由您在本市的單位在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為您辦理開戶手續。 2.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您出具繳存證明。 3.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為您提供所在建設銀行轉帳帳號。 4.外地(農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款項劃轉至本市。 5.單位為您辦理補繳手續。(轉入後需按轉出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或業務章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