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將所住房屋出售,新購住房還未建好。請問:我現在的戶口在原住處,能否將戶口暫時托管在派出所或其他相關部門?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