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住地震前的私產住宅(房本所有權為上輩幾位老人共有,現已過世,沒進行變更)但我們戶口一直都在的,現在孩子准備入學需要有效居住證明,是否必須戶口本戶主與房本房主姓名一致呢?街道或是所屬派出所能給開據居住證明嗎?若是能開據證明小學入學認可嗎?期待您百忙之中給予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和平區教育局進行核查辦理。經與家長電話溝通,針對小學入學政策進行了解釋。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