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小孩結婚購買了河東區城市之光19號樓一居室,並於2009年12月辦理了交房手續,但至今已3年多仍未能領到房產證,也曾多次詢問該開發商地產部門和物業部門,仍未解決,所以麻煩和請求主管部門有關領導百忙之中給與過問和解決,表示感謝。
朱樹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