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99年按揭貸款4萬元購買了一套41.97平米的房子一家3口居住,在2007年還清貸款後把房子賣掉了。目前名下沒有任何房產,現在想貸款買個大點的房子居住。請問,我現在貸款算是首套房還是2套房,我的人均住房面積沒有達到天津市人均住房面積吧?算不算改善性住房?謝謝
高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