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公安局戶政處領導:
公安局規定:人纔家屬或夫妻投靠辦理天津戶口遷入時,來津人系非農業的,需提交失業證。
請問這個失業證,是指在戶籍所在地失業,還是除了包括戶口所在省外,全國任何省市都必須失業,沒工作纔行。
如果戶籍所在地失業後,又去戶籍地之外的省打工,這種情況符不符合人纔家屬或夫妻投靠遷入天津的規定?
期盼您的答復,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