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明”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要求遠大城開發商將其繳納的認購定金兩萬元退回”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李明?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要求遠大城開發商將其繳納的認購定金兩萬元退回?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工商局結合房管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消費者李明,女,家住河南省鄭州市二十七區興華北街2號1院5號樓2單元16門,2012年11月29日與我區遠大城開發商--天津森島瑞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簽定了《遠大城商品房認購協議書》,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了糾紛。
工商局和房管局執法人員親赴天津森島瑞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了解情況,向該公司通報了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和要求,在征得其同意後,提取了天津森島瑞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遠大城商品房認購協議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復印件,對《遠大城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中使用公司財務章簽訂合同、未約定解決爭議途徑等不規范問題進行了行政指導,講解了《合同法》有關精神。該公司本著相互諒解、贏取更多購房者信任、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的原則,同意在2013年5月30日前退還李明認購定金20000元。
工作人員已通過電話方式向求助人李明進行了反饋,其同意調解結果,並表示感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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