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03年到2009年在天津電力建設公司工作,戶口也是天津的,期間社保是由天津電建委托北方人纔市場河東分部代繳代上,也發了相應的社保本。由於工作需要,我調入某一央企的江西分公司,公司人事部門要求盡快把外省社保統一歸集到南昌市社保,我從去年11月22日提交北方人纔市場河東分部相應資料,到現在也無法轉移天津社保,電話諮詢多次,辦理人員總是說不要著急,辦好了會與我電話聯系;為此,公司也多次催促我盡快提交天津社保繳費單,辦理轉移歸集。請問,社保跨省轉移一般辦理時間需要多少時間,2個多月時間還辦理不了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您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現參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參保分中心審核後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將其寄給現參保地社保。
因您的轉移手續是由代理部門辦理的,建議您諮詢該部門辦理進展。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