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9年9月將第二套住房出租給低保戶居住,我只領到第一年的補貼,第二年的材料已於2011年10月遞交上去。後來去了12年9月、12月兩趟河北區房管局,答復說系統昇級,無法受理,並說第二年第三年一起發放,我就不明白了,我又不是遞交材料,我是領錢,為什麼補助就發不了,我什麼時候可以領兩年的補助?
閻靜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