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09年結婚時買的房子,六樓頂層,買了就漏,開始房管站還管,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告訴我們最後一次,以後不管了,周日下了大雪,化雪的時候屋內頂子裂了一道縫子,橫跨整間臥室,而且正好在床的上方,兩歲大的孩子被驚醒,趕緊大盆小盆的接水,苦不堪言。周一上午九點就打了大橋道的房管站保修,被告知不給修。無奈無奈……
請問,不是說買帶產權的頂層的房子都有維修基金什麼的嗎?換言之,不就是房管站得管漏水和牆體外沿的維修嗎?怎麼就不管了呢?是有這樣的統一條文嗎?如果本著人道主義精神,能不能給我們幫個忙好好修繕一次,徹底點,別總拿著一小塊油氈打補丁了,這樣,我們也不願意總給任何人添麻煩。
還請各位領導關注一下市民的小事,這對我們市民來說,尤其是剛結婚的雙職工孩子也小的市民,這可是天大的事,望請關注,勞煩幫助解決。感謝,感謝!!!
李斌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2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