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天津集體戶籍,買房子了,但還沒有辦房產證,無法辦理子女落戶。老公是山東戶口。孩子已經在2012年12月出生。
請問如果把孩子戶口暫時落在老公的戶口上,以後孩子再回天津需要什麼條件或手續?
懇請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