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2008年在大港(天津創晨造價諮詢)工作,於2008年9月辭職(合同同期到期),到北京上班。但是,保險卻一直未給我辦理,包括各種社保手冊、合同等均沒有,2011年我從北京返回天津,多次電話溝通,遲遲未給我辦理,直到(天津創晨造價諮詢)注銷。自2011年起至今都無法辦理社保,多次到大港諮詢,因我手裡沒有任何資料,無法辦理。請相關部門幫我解決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時效期為2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