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我住在河東區中山門八段片區,在中山門有兩處住房,因近期需要賣其中一處,故需要將戶口(老人與孩子)遷移到中山門的另一處住房。
現已於2012年12月底到河東區戶政大廳辦理了手續,並於2013年1月4日攜帶著相關手續到河東區中山門派出所遞交了資料,昨日去中山門派出所詢問,告知還在審批當中。因家中有老人,擔心賣房後連戶口都沒有了。
故此我想請問一下,這個手續究竟需要辦理多久,有沒有承諾的辦理時限。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