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河北區居民2003年在此居住至今暖氣供應不足18度經測量為15度故沒有繳納暖氣費所屬第11供熱站強行停止供暖因屋內溫度過低無法居住嚴重影響正常生活該站行為違反了國家提出的建立和諧社會的宗旨無法讓老百姓過好年現呼吁媒體關注此事請予答復
尊敬的周洪海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2月1日
尊敬的周洪海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您應根據供熱溫度繳納供熱費,如溫度偏低可與供熱站溝通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