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是糖尿病病人,已有十五年病史,住院一次,糖尿病腎病,周圍神經病變等合並癥。這樣一個病人卻還要兩年一次做鑒定,做糖耐量化驗,只有幾家醫院有資格做鑒定,雖是預約人數也眾多,等待,空腹,喝葡萄糖水,這對一個重病纏身的人來說無疑很危險,很痛苦。我認為這規定極其不人性化,沒有為參保人著想,都知道糖尿病不能治愈,那麼兩年一次的鑒定到底為什麼?如果是為了防止騙保,也太不顧不違法參保人的利益了吧,我認為防止騙保應該想其他更有效的辦法,比如加強醫院的管理,比方對有疑問的人。而不是折騰那麼多無辜的病人,這無疑加重了病情,造成民怨。希望人力社保局制定的政策能為百姓想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盡快將您的建議轉給相關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