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農業戶口,我和我媳婦結婚後,我媳婦並沒有跟隨我轉成非農業,我媳婦的戶口留在了本村。我家孩子戶口也上在媳婦的身上。那問什麼我的孩子不能享受本村的待遇呢?這是不是人權歧視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3年2月6日
您好!您反映的村民待遇問題,屬於村民自治范疇,各村根據本村實際情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等形式,決定本村各項事務,您可以直接向所在村村委會諮詢了解相關問題。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