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和平區福安大街萬兆科貿產業大廈A座一樓商家“汪正兒童攝影”,長期將高音喇叭置於室外招攬顧客。由於周圍的建築物較高,較密集,高音喇叭釋放的噪聲進入居民家中,嚴重乾擾對面住宅樓內居民的生活。距該商家不足十米處有一學校,噪音也會乾擾學生的學習。
商家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以及《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我特此向公安部門投訴該商家。希望根據《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公安和平分局進行核查辦理。我分局南市派出所負責人與責任區民警到該地實地檢查,並對責任人進行了法制教育。告知其今後杜絕擾民問題出現。其該責任人表示願意配合公安機關創造一個良好的穩定環境。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生活愉快!
公安和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