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2年12月4日在津工駕校報名參加駕校培訓,已繳費3700元,現又通知按照新的交規考試規定要求等因素,需要補差價500元。請問這樣收取漲價費是否合理合規,500元定價由誰決定?
尊敬的黃海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我市駕駛員培訓學校開展的駕駛員技能培訓,屬於非強制性技能培訓,收費標准實行市場調節,由駕駛員培訓學校根據提供服務的內容與培訓成本自行確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