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我在企業產買賣過戶過程中,產權單位說我的結婚證中的身份證號碼是十五位的,與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十八位號碼不一致,讓我到民政局重新辦理十八位號碼的結婚證。我不明白,結婚證也可以隨便重新辦理嗎?把二十年後的照片貼到二十年前日期的結婚證上嗎?天津市什麼時候規定房產過戶,原來的結婚證都不能用了。結婚證也有有效期嗎? 盼回復!
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