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通局領導:
我想諮詢幾個關於新交規的問題:希望得到您的准確答復。
1、機動車牌照框還能不能使用?我看到路面上還有很多車都裝著。
2、如不能使用,應該到什麼部門去拆除,收費如何?因為我今天試著拆了一下,確實拆不下來,保險杠是塑料的,如果硬來,估計保險杠都壞了。
3、我的車前後都只有兩個孔,也就是說只能安裝各兩個固封螺絲,這個怎麼辦呢?前面沒地方按,牌照是懸空的。
4、在武清區佛羅倫薩小鎮南的城際車站位置那個由東向西的紅綠燈恰巧被一個警示牌(好像是藍色的提示不能違章停車的牌子)遮擋,司機快到達那裡的時候根本看不到紅綠燈。希望可以調整位置。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2月2日
尊敬的司機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回復如下:
根據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號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77號)文件第四條之規定“除受車輛條件限制外,每個號牌的4個安裝孔均應當安裝固封裝置。”如果車輛出廠時只設計了前後各兩個號牌安裝孔,則可以只裝兩個固封裝置。 同時,依據公安部新修訂的公共安全行業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機動車可使用牌照架輔助安裝號牌,但牌照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應大於5毫米。此處牌照架應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鎖式、內藏鎖式、電子自動遮擋和更換式等便於更換拆卸的活動牌照架,不允許使用可拆卸活動號牌架和可翻轉號牌架。同時,機動車號牌架外框不得帶有標志、字母、裝飾圖案,更不得遮擋號牌字符,否則視為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如果您的牌照框不符合要求,請您到任意汽車裝俱店或維修廠家拆卸。
待佛羅倫薩人行天橋使用後,城際站前將實施隔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