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明年要去深圳工作,在天津已經繳納了5年多的保險和公積金,並且現在正在使用公積金還房貸,我聽朋友說如果去深圳工作後單位所繳納的保險在天津不能使用只能在深圳使用,如果將來再回到天津生活,在深圳工作期間繳納的保險只有個人繳納部分能轉回天津,單位所繳納的不能轉回來,我想諮詢一下是這樣的嗎?還有深圳那邊給繳納的公積金在天津能還房貸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統籌范圍流動就業人員,社會保險關系隨同轉移,到達退休年齡時確定待遇領取地。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時,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單位繳費的12%。轉移的單位繳費部分屬於統籌基金,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待遇計發情況。
公積金不是人力社保部門政策,請諮詢公積金管理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