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最新規定准生證辦理放寬了,可以在雙方戶籍地辦理。我是女的,戶口是和平區的集體戶口,男朋友是濟南集體戶口。那我在天津結婚後如何辦理准生證。我們都在北京工作,在天津無住房。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辦理,請聯系和平區人口計生委,電話:23196786或12356-2-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