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乘坐薊縣至北京的長途汽車(往返),都要被駕駛員收取5元行李費。我在其他網友的提問上看到了發改委的回復,但沒有說明這個費用長途車司機是否有權私自收取。我跟司機要發票,也不能提供,只是讓我找車站的人,如果不交行李費就不准我乘車。我的疑問是,這行李費司機收取違法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月28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接到問題後我們立即責成天津市薊縣客運管理站立即進行核查。根據《汽車旅客運輸規則》的規定,旅客隨身攜帶乘車的物品,每一張全票免費10千克,體積不能超過0.02立方米,超過規定時,其超過部分按行包收費。行包運價是計費行包每100千克千米運價按座席基本運價的2倍計算。對違反規定的司乘人員相關部門將依據相關條款對他們進行處罰。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