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和平區房管局已經拿到了預申請公共租憑房證明,但要求必須單位公積金餘額不少於2萬,我去諮詢了單位,對於我們這些下崗的人員沒有給上這麼多錢,餘額不到4000元,讓找擔保人,我難死了,沒人給我擔保,我是離異的,與女兒一起生活,本來家裡就很困難,身體也不好,心髒病,近來又得了子宮肌瘤,為了這個事情,都愁死了,也沒有及時去醫院繼續看病,因為這件事情,每天休息不好,病情也加重了,希望有關領導看看是不是給予照顧,還有別的辦法,我們會配合,謝謝了,,,
劉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