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7年畢業戶口現在在天津南開人纔(屬於單位集體戶口),我愛人戶口是石家莊的。目前夫妻雙方都在天津工作,在2011年我們在天津購置一套限價房,將於2013年 10月交房,入住半年後纔給房本。目前我愛人懷孕7周,請問:
1,像我們這種情況准生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呢?
2,因為我的房子尚未下來,現在是租的房子。辦理手續的話,是去我現在租房的所在小區居委會還是新房那。
3,還有孩子出生後,戶口可以落在我這嗎?
非常感謝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辦理,請聯系您現居住地河東區人口計生委,電話:2421629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