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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倆月我來求助過,河北區房管局到是來電話,告知我不用開發商證明,找發票抬頭我的名字上寫的“河東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當年的拆遷辦給證明是個人購買就行,到現在已經十五年了,我真不知哪裡去找,我現如今六十多了身體又不好,難道產權證就真辦不了了嗎?
我97年年底後廣場拆遷時在河北區貴橋裡買的房,由於經濟原因沒能當時辦理產權證,後來發票丟了,一直拖到去年,按照要求補辦了購房時的原票的復印件,全部房款是兩張票,一張票的抬頭是我本人名字,另一張我的名字上寫著“河東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房管局產權科認為我的名字上面不該有那些字,我就又去找開發商,人家說當時都是那樣開的,標注的是當年的拆遷辦,可是產權科就不認可,我有鄰居當年也在一起買的房,我對產權科講不行查一查他們的票,開發商講的,說千道萬兩個字“不行”
後來在這裡求助後,電話回了,要我找當年的拆遷辦出證明,有必要嗎,兩張發票明明能證明房子是我買的,為什麼非要我去再開證明呢?真沒有精力了,只好就拿著合同了,請求助更高一層的領導幫辦,我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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