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牽涉到物業收費的問題較多,特諮詢貴局,盼答復。
1、小高層住宅的物業費中,電梯的使用和維護費佔較大比例。而我購買的是一樓(該樓沒有地下車庫等地下設施),根本不使用電梯,可為什麼要與其他樓層的住戶按一個標准繳納物業費呢?法律有相關規定嗎?政府主管部門有明文規定嗎?
2、我已經過戶完畢,拿到了房本。請問,是否應該和物業公司簽訂有關服務協議呢?政府主管部門對此有何規定?
3、物業公司找我討要老房主欠繳的一年的物業費,這在法律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中有依據嗎?
賈金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