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南開房管局已正是提交公租房申請,但現在需要擔保人,做擔保公證,現在沒有這樣的人可以為我擔保,公積金連續繳存3年,但是每個月是480也不符合規定,能不能有其他的辦法做保證,本人離異,帶一個9歲的孩子生活,父親癌癥晚期,我們這種情況沒有人願意為我們做擔保,能不能有其他的辦法變通下,我們可以交保證金,或者用我父親名下的房產做抵押公證,也可以自己出錢,把公積金不足兩萬的差額補足,都可以。請各位領導幫忙解決,萬分感謝!
吳桂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