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上述問題已反映多次,根本沒有解決,請問水務局的領導,你們不管老百姓的自來水問題嗎,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第59條,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水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第4條再生水管道,供熱管道或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混水已發生一年多了,反映了好幾個月了,不但沒好,越來越厲害,請水務局有所作為,老百姓不能再等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為進一步排查問題,請配合供熱、自來水工作人員入戶檢查。另外,經與自來水集團了解,同小區、同樓內未接到其他住戶關於自來水與供熱混水相關反映。請您對戶內管網進行自查,對可疑問題及時與供熱和自來水集團聯系解決。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