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口計生委領導:
我是天津市集體戶口,現在戶口放在紅橋區人纔服務中心,已在河北區買房,今年6月份交房,我丈夫是深圳市集體戶口。因我個人身體原因,目前早已在湖南老家養胎,請問一下,我們要是辦理准生證的話,在天津如何辦理?具體流程如何?能否請人代辦,代辦的話,又是怎樣的流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辦理,請聯系紅橋區人口計生委,電話:86516071。如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