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正偉”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戶口遷移及教師招聘”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徐正偉?網友:
您好!您所諮詢的關於?戶口遷移及教師招聘?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公務員局結合公安分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徐正偉,女,1989年生,戶籍地為河北省承德市,欲與寶坻一男青年(非農業戶口)登記結婚,若其戶口遷至寶坻並落戶且符合教師招聘條件的,可以參加我區教師招聘考試。
外省市人員與我市非農業戶口人士結婚的,年齡35周歲以上,並且投靠配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以上,經逐級報市局審核批准准予登記戶口。申請人須出具的證件有:
1、書面申請(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雙方村(居)委會證明;
4、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申辦受理戶口經過》;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公務員局和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員已分別與信訪人取得了聯系,並將這一情況向其進行解釋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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